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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创建“五无平安 社区(村、嘎查)”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29 11:52:37
公安机关创建“五无平安 社区(村、嘎查)”活动工作方案[本文共2487字]

为贯彻落实平安创建要求,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创建 “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社区(村、嘎查)警务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社区(村、嘎查)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呼伦贝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原则

(一)把握要义,体现精髓深入学习,准确把握 “五无社区”的基本内涵和创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实际,充分体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地域特色。

(三)依托社区(村、嘎查),共商共建积极构建由社区民警(驻村、嘎查辅警)、其他警务力量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创建主体体系,积极推行社区警务、农村牧区警务综合治理。

(四)择优推荐,辐射推广全面创建,随时总结,逐级推荐,并在本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标准

“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即“无毒、无访、无邪、无盗、无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条标准。

1、扎实推进“无毒社区(村、嘎查)”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做好“六进”等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管控社区(村、嘎查)内易涉毒重点场所和吸毒人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严格按照时限监督落实尿检措施,对戒毒出所人员全面落实帮教;严厉打击种制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社区(村、嘎查)年内无种毒、无制毒化学品滥用、无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2、筑牢社会稳定防线,不发生非法上访案(事)件。紧盯涉稳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强化信息预警,积极联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信访等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矛盾,落实帮扶稳控责任,加强源头稳控,社区(村、嘎查)年内不发生进京、赴呼非法上访案(事)件。

3、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控辖区内邪教人员,层层落实包保责任人,确保异地邪教人员和本地邪教人员不在本辖区内开展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本辖区邪教人员没有违法犯罪活动,辖区内不出现邪教反动宣传品,没有新增新的邪教人员。

4、加强社会面防控,不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结合各自特点,强化信息化、人工智能应用,整合群防群治力量,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防盗宣传,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防控力,强化打击力,社区(村、嘎查)年内不发生入室盗窃案件。

5、多措并举,积极预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诈骗类违法犯罪。切实加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诈骗类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快速反应,及时止付,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套路贷、网络贷、校园贷、民族资产解冻等诈骗类违法犯罪攻坚战,不计成本,加大力度,提升技战能力,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高发态势。群策群力、多策并举,社区(村、嘎查)年内不发生诈骗类案件。

四、创建程序

(一)全面创建。自部署之日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逐级推荐。由各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根据创建标准,实行“先创建、后评定”的程序,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初审,经局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对象。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公安局创建“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市公安局、所属公安局禁毒、反邪教(国保)、治安、刑侦等部门、警种以及信访、法制等部门意见,走访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辖区群众意见。

(四)评定、命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意见向市公安局党委汇报,由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并在全市公示,公示后予以批准命名。2020年,评定命名第一批“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以后,每年评定命名“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已不符合标准的“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经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公安局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后撤销命名。

(六)表彰奖励。各旗市公安(分)局、直属公安分局对被评定为“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的社区民警(辅警)给予或申报相应的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由赵剑南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创建“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活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基础工作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铁锋、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一凡、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赵世明、杨万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处级侦察员张青龙、基层基础工作处处长朱有才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提高对争创 “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考评细则,强化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二)认真开展推荐。各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2020年12月底,将参加全市“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的申报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到市公安局。以后每年12月底上报当年的申报名单和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推荐(命名)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各局纪检监察、信访、国保(反邪)、禁毒、治安、刑警等部门审核意见。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对申报命名的 “五无平安社区(村、嘎查)”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质量。对命名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取消该局当年所有命名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得命名的社区(村、嘎查),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帮助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贯穿创建活动始终。要按照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原则,大力协调中央和地方媒体,充分运用公安自媒体,积极联动有关新媒体,对创建活动及公安派出所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等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把创建过程作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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