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
枸杞采摘期间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导,认真贯彻省州县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城乡环境清洁行动。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乡村,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落实监狱党委的相关要求,努力加强公司枸杞采摘季节环境卫生管理及落实“街长制”管理办法,避免因外来枸杞采摘人员多、流动大而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制定如下枸杞采摘期间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优化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保护环境意识,改善公司场容场貌秩序、环境卫生秩序、交通秩序。
二、整治范围
一是公司范围内枸杞采摘工临时居住点、采摘工公寓楼、建筑工地、林带内、田间地头等的环境卫生管理。二是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三是场区林带内私搭乱建、乱贴乱画,违规张贴小广告。四是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秩序等违反城镇管理规定行为的整治。五是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六是未按大队指定地点临时搭建板房、账房。七是垃圾箱垃圾未及时清理,并违规焚烧垃圾箱,造成环卫设施损坏。八是加强对公司主干道路、田间地头、草原边农资包装袋的及时清理。九是农业灭源污染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卫生清理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东、西两个片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和督查工作组,全面负责全场卫生的检查和督导。
西片区组长:刘海成 城管大队大队长
东片区组长:赵 超 城管大队教导员
成 员:房继伟、柳 辰、胡金海、张裕、程 龙、朱小龙、吴开龙以及各大队主要负责人。
四、整治分工
(一)一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草原边界、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青年队、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花洁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赵 超、房继伟。
(二)二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草原边界、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谭新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赵 超、房继伟。
(三)工副业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种子队、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岳建国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赵 超、房继伟。
(四)绿色种植基地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辖区内的居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徐勇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赵 超、房继伟。
(五)三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宗教活动点、居民居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何世雄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刘海成、柳 辰。
(六)七大队负责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宗教活动点、居民居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李增斌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刘海成、柳 辰。
(七)四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高敏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刘海成、柳 辰。
(八)五大队负责区域:一是林带、田间地头、采摘工公寓楼及临时居住点、烘干厂房、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检查工作。二是违规搭建板房、帐篷等私搭乱建行为的制止。责任人:芦书军
环境卫生督查负责人:刘海成、柳 辰。
(九)城管大队负责各大队环境卫生的督查协调和宣传工作,以及整治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林带内私搭乱建、乱贴乱画,违规张贴小广告。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秩序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积极与宗加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责任人:赵 超、房继伟、柳 辰。
五、整治措施
(一)保洁公司在枸杞采摘期间要延长保洁时间,延长时间:早7:00-晚21:00,期间不间断的对公司区域内的环境进行巡查和保洁,并及时清理清运垃圾,保证垃圾箱周围的环境干净整洁。
(二)检查督导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大队的往返巡查次数,要不间断反复多次巡查,确保不留盲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根据环卫合同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做到严格处罚力度,发现一处处罚一处。
(三)按照公司印发的《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私搭乱建、环境卫生整治及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定时定期清扫,各大队要将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管理人员,明确每一个人要负责管理的区域、路段、管理任务、管理效果,并切实做到认真负责管理。
(四)对我公司区域内主干道及两侧林带内及时进行清理和清扫工作,确保各大队主干道两侧及通往枸杞地沿线两侧无白色垃圾和生产生活垃圾,对我公司环境卫生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不断的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的巡查工作。
(五)在采摘工入住之前,各生产大队要组织人员对采摘工公寓楼、临时居住点等居住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和治理,提前做好环境卫生的宣传工作。各生产大队可适当向采摘工管理人员或房东等采取收卫生押金的办法来保证居住区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采摘工公寓楼、临时居住点等处做饭、倒垃圾等地区必须配备垃圾桶,临时居住点设立临时生活垃圾收储点,严格约束和保证采摘工居住点的环境卫生和饮用水的安全。
(六)各生产大队负责人必须在采摘工居住期间及时检查下水道以及污水井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七)各生产大队确定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人员名单,并向城管大队上报,做到谁管理谁负责,各小区必须要求专人负责管理。
(八)严查砂石拉运车辆,要求每辆车必须装有防尘网,如有砂石洒、漏现象,将对车辆进行严惩。
(九)城管大队将积极配合都兰县交警部门,清理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秩序,疏通主干道路交通,确保道路畅通。配合宗加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主干街道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管理,要求各商贩,在不违反国家最新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经营。
(十)枸杞采摘期间,城管队员要深入到各大队,配合大队搞好环境卫生工作。针对采摘工采取谁引劳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以房管人、以地管人。对采摘工居住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以及私搭乱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采摘工饮食安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做到对采摘工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消防知识、环境卫生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和讲解。
六、整治要求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各生产大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落实公司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卫生清理工作,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安排专人对各片区推进情况进行检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整治情况。本着“不放过一个盲区、不留下一个死角”的原则,实行即时发现、即时整改,实现从“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由“一片美”向“全域美”转变。
(二)认真履职,严格管理。各生产大队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协调力度,抓实抓常全域垃圾治理。强化场容的综合整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公司城乡环境清洁综合治理任务。
(三)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各生产大队、保洁公司要加强人员和车辆的安全防范,确保人员和车辆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执法宣传,积极防止和化解执法纠纷和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大督查管理力度。在公司环境综合治理中,对在岗不履职、在岗不作为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