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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湿地资源保护存五大“威胁因子”致面积减少加剧亟待关注

时间:2024-02-24 22:37:40
基层反映湿地资源保护存五大“威胁因子”致面积减少加剧亟待关注[本文共1865字]

基层反映湿地资源保护存五大“威胁因子”致面积减少加剧亟待关注

最近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表明,我国湿地资源保护与保护喜忧并存:一方面全国受保护湿地面积为2324.32万公顷,增加525.9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由30.49%提高到43.51%。一方面我国现有湖泊湿地859.38万公顷,与10年前相比减少了58.91万公顷,湿地总面积减少339.63万公顷,减少率为8.82%。湿地总面积的减少对我国湿地保护与管理带来严峻考验。具体存在如下五方面问题:

一、湿地管理非“九龙治水”即“一盘散沙”

我国湿地保护与管理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湿地及其资源类型多样,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涉及到十多个有关政府部门,如环保局、农业部、海洋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由于各部门对湿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的责任、权力、义务不明晰。往往各行其是“九龙治水”,各取所需,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专门的保护与管理,机构相互之间出现众多矛盾,未能形成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分工协作的保护管理体系。

二、法律法规体系尚缺“金科玉律”

湿地保护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无法可依。尽管我国各省相继陆续共出台19个省级的湿地保护法规,但国家层面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再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着重复甚至是自相矛盾的状况,部分地方性法律条款本身就有片面性,甚至鼓励开荒造田、围垦滩涂。尚缺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专门法规,不能对破坏湿地资源的事件进行有效查处和依法制止。

三、湿地环境影响等功能评价未能“立竿见影”

由于人们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目前尚未对湿地合理利用做出有效的环境影响等功能性评价。尽管有些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湿地的利用进行了初步评价,但因缺乏湿地效益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主要采取定性描述的方式,没有系统、定量标准,不能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和准确评价的要求,对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未能产生积极影响。

四、湿地保护公共基础研究薄弱,资金匮乏

湿地保护方面的基础研究同国外相比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湿地的功能、演替规律、价值和作用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并且研究手段不够先进,缺乏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致使许多有关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项目难以如期实现。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另一问题。截止2015年在我省1665万亩的湿地面积中,列入保护区和公园范围的湿地仅有300多万亩,资金的不足严重滞缓着湿地保护进程。

五、湿地资源保护意识淡薄,重利轻地

我国民众长期以来缺乏湿地保护的观念,对天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都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强调发展农业、提高粮食产量的政策支持下,有些湿地要么被大范围开垦作农田,要么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产品;对人工湿地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和危害,这些有害化学品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进而影响了内陆和沿海的水体质量。而有些天然湿地由于生产和生活的三废排放、人类的观光旅游、围垦建设等一系列开发活动而受到严重污染。一些水利工程的修建,割断了自然河流与湖泊等湿地水体之间的天然联系,导致湿地水文变化、功能下降,湿地大量缺水,使湿地的面积逐渐萎缩,甚至干涸。

基层建议:一要建立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的监测体系。建立湿地资源监测体系调查、监测和科学研究,有利于详细提供我国湿地资源的基本类型、面积、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收集湿地主要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利用以及受威胁情况等本底数据,开展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变化研究。利用现有林业、水利、环保、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的监测机构与设备,组建省级湿地监测中心和建立各省湿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及以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为基础的湿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制定和调整我国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更好地服务。

二要完善湿地资源相关制度和法制体系。

通过立法构建湿地保护与管理制度,实现湿地保护的制度化、常态化,是湿地保护的重大进步基础,更是地方湿地保护的最终目标。今后保护过程中应当结合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我国立法机关在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前提下,起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使湿地保护法制化进入新阶段,同时规定详细且完善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法律责任制度的设置,使打击破坏湿地的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地方上制定湿地保护的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及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湿地资源发过程的有序性,控制和限制对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平衡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三要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的宣传体系。

湿地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只有了解到湿地的重要性才能自觉保护湿地。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社会宣传必不可少。一方面可以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开展绿色教育,从小培养。其次在相应师范学校培训生态教育师资,编写生态教育教材。另一方面通过向基层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公共交通设施中播放宣传湿地保护视频,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依托互联网进行更广泛的社会宣传,营造保护湿地资源的优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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