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输合同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运输合同 篇1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 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 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签约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约地 :杭州下城区
全 年 运 输 合 同
甲方(委托方):XX有限公司
地址: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具体约定:
一、运输货物名细: 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二、货物承运时间及地点: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三、运输方式为汽运(具体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乙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标准。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名称、产地、材质、规格、件数、吨数、车、船号等资料,便于乙方收货。
2、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托运货物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完成运输事宜。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甲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及时验收货物。如有异议,应在货到目的地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清单验收货物,如有不符或有损,及时通知甲方,待收到甲方确认后方可接收。否则,
视乙方所收货物无误。乙方按件数点收(根据甲方要求过磅与否),重量以随货提供的磅单为依据(或以甲方另行要求为准),负责原来、原转、原交,货到目的地后也按相应的标准交接货物。
2、 在货物装车前,如遇货物(尤其是线材、带钢、螺纹等)打包松散、吊牌脱落等包装问题,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处理货物,否则视为乙方收货无误。
3、乙方保证取得甲方盖章确认的单票运输合同后方可执行运输任务。若乙方在未取得甲方盖章确认前擅自执行运输任务,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调派适载条件的车辆及时装运,对承运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及交接工作,应谨慎
处理,按章作业,保证货运质量。单程运输前需通过与甲方签订单程运输合同的形式确认,包含车号、配载明细、装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卸货点 、包干费等要素。为保证甲方货物在汽车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承运车辆在前往甲方指定地提货时应配备足够安全防范装置,应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确保甲方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单位。
4、每批货物送达指定收货单位后,乙方核算人员应登记公路发运台帐,并将发运单、收货单位的签收回单及汽车运输发票等有关单据及时交付给甲方相关业务人员,便于甲方核对、核算,如收货人拒收应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示,不得自行其是。
5、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托运货物及时、安全地运至目的地。不同规格和材质的货物应尽量分票、分开装载,并与装运地及收货单位交接清楚;重量以装运地运单作为交接依据。
6、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接收货物,并按甲方指令卸货。若甲方在单票运输合同中明确委托乙方待甲方书面提供放货指令后予以卸货的,乙方应引起重视并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放货指令,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卸货,否则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全 ……此处隐藏4289个字……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及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九、风险转移及赔偿
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装车时开始,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单方解除合同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货物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或拒绝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货物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3)、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4)、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向供货方提出。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对所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9)、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交货之日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及时向供货方说明事由,提出重新开具的单据;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0)、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如乙方在承运期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的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组织运输,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货物的运输,因此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及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乙方应加强对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运输车辆性能良好;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进入提货地或交货地后,应遵守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区内的车辆限速及其他要求。
(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一、安全责任及要求
1、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意识,进入供货方厂区须遵守供货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3、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逾期到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运费 %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出现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当期交易价格赔偿,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该赔偿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工
作日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间,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一方出现其他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收货单位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