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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稿

时间:2024-02-03 05:25:38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稿[本文共3926字]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稿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农村安全住房全覆盖,截止2019年底,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6098户,兑付补助资金6.38亿元,其中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安置点51处,新建幸福大院5处、五保家园安置25处,安置群众1545户。通过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工作,我县现有存量危房已基本消除,2020年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主要目标是“做好安全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进一步核查解决当前全县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今年全县先后四次排摸,累计排查确定保障对象4568户(第一批2257户、第二批945户、第三批1366户),根据各乡镇“日进度”统计,截止7月3日已全面完成保障任务,2020年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乡镇及专责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现我结合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就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冲刺扫尾有关工作做以安排,后面贾局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存在问题

通过近期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竣工复查验收,目前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还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有安全住房未搬迁入住;二是长期外出户返回居住危房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村级台账整建不规范,户内资料更新不及时;四是资金兑付不及时(目前还有郭原、新集、三岔、孟坝、马渠、殷家城、新城、方山、上肖9个乡镇168.35万元尚未兑付到户);五是还有个别户新建住房尚未达到入住标准(未安装门窗、地面屋面未处理);六是新建住房质量不达标的问题(素泥砌墙、未设置圈梁构造柱、新建砖墙彩钢屋面房)。

二、当前重点工作安排

(一)夯实冲刺扫尾工作基础,加强农村住房动态监测。

近年来,各乡镇针对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回,形成今年保障任务大、建设时间短的工作局面,加之近期强降雨天数多,降雨量大,新增危房不断凸显,为全面完成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作形成了较大阻力,但各乡镇、各专责组一定要深刻认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及时进行农房防灾减灾部署。一是对现仍居住窑洞农户住房进行排查;二是对目前处于地势低洼或是塬边沟畔的农户住房进行排查;三是对已纳入保障,但新建住房尚未达到入住要求的农户住房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发现因灾新增危房农户,各乡镇要及时妥善安置农户,务必要于8月15日前将安全住房全面保障到位。在2020年下剩4个月时间内,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动态巡查工作队作用,加强农村住房动态监测,确保长期外出返回农户安全住房及时得到保障,后续因雨因灾新增危房要一户不落的保障到位,决不能在农村安全住房普查和整县脱贫退出验收期间存在住房不安全的问题发生。

(二)加快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验收,精准兑付补助资金。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竣工验收是对我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效的一次自验自核,各乡镇一定要先行组织进行自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农户进行整改,各专责组要严格按照《镇原县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挂牌作战工作方案》要求,适时跟进县级竣工复查验收,确保8月5日前所有保障对象竣工复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针对验收通过农户,各乡镇要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特别是差异化补助对象,各乡镇要进一步深研细讨,不得出现优亲厚友的差异化补助,确保将有限的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达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资金兑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不补”政策,(即严重超过规定建筑面积户、借贷资金超过5万元户、房屋质量不达标户、工期超过6个月户、原危房不拆除仍用于居住户不予资金补助),确保农村安全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力。在资金兑付方式上,各乡镇一定要特别注意,尤其是统建对象,各乡镇、各村民委员会、农户、施工队四方要签定资金兑付协议书,确保农户知晓其补助资金和资金兑付方式,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知晓率,促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补助资金阳光操作,能够经得起社会监督,有效降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领域的信访量。同时,今天是第一、二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补助资金兑付的最后期限,会后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汇报,务必要将下剩168.35万元补助资金精准兑付到户。

(三)规范整建档案台账,逐户完善户内资料。

1、农户档案建设。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档案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过程的真实反映,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是各级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针对今年保障对象,优化制定了《镇原县2020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户档案》,包括申请表、审批表、协议书及督战记录四部分内容,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档案模板,加快农户档案建设进度,要精准核定户情,规范填写,不得涂改,档案填写内容一律手写,不得机打,确保农户档案严肃性和规范性。审批表中一律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并加盖政府公章,在改造协议书中,各乡镇一定要精准填写补助资金及资金兑付方式(明确补助资金金额;资金兑付至农户还是施工队),确保农户知晓补助资金金额及兑付方式,督战记录要如实记录该户住房认定情况及新建住房建设实际情况,确保督战内容与户内实际一致,农户建档原则上一式一份,各乡镇在档案建成后,可扫描或是复印留存,各乡镇要紧密配合各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推进专责组工作,务必要于8月15日前将档案资料报各专组签字审核,最后报村镇股进行校核收集管理。

2、住房台账建设。农村住房村级台账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原住房安全农户台账;第二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台账;第三部分: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第四部分:不需要改造危房台账(长期外出户长期闲置农房等)。同时要建立《 乡(镇) 村农村居住窑洞农户台账》,主要包括居住纯窑洞农户和窑房兼用农户,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户为对象,以解剖麻雀的精神,对各村农村住房村级台账四类农户逐户进行校对核查,要确保台账不漏户、不重户,基本信息详细,逻辑关系合理、保障方式准确,对政策视为有安全住房户一定要确保对象准确,而且要按户收集佐证资料备查,坚决杜绝将不愿改、无力改的危房农户,列入“视为有安全住房户”,造成冲刺扫尾不彻底的问题发生。

3、户内资料建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镇原县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挂牌作战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到户资料整建工作,坚持“到户资料与户内真实信息一致,村级台账与户内实际一致,纸质档案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乡、村、户资料一致”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对现已核发到户的农村安全住房资料逐户进行核对,务必要在8月底前确保户内资料全面整建到位,其中:2017-2019年危改对象中的四类重点对象核发三项资料: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报告;二是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三是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标识牌。2017-2019年危改对象中的其他农户核发两项资料: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报告;二是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标识牌。原住房安全农户四类重点对象核发三项资料:一是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二是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三是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原住房安全农户其他农户核发两项资料:一是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二是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

4、佐证资料建设。各乡镇要针对三批保障对象中的拟取消对象,按照《镇原县农村现有危房佐证资料》逐户进行住房核查,由专人负责收集相关佐证资料,一定要确保其住房安全,绝不能因农户不愿建、拒绝建等因素取消指标不予保障,导致全县整体脱贫时安全住房保障有遗漏或是在农村住房安全普查时发现农户居住危房的问题发生。“五有户”要有各部门出具的正式函件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银行存折复印件,工作单位在岗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函件),同时要收集户内真实住房照片;长期外出户必须要有三户以上邻居的调查笔录和村委会出具证明便函并由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加注意见后存查;异地有安全住房户必须要有异地安全住房的全貌照片及农户本人的承诺书或者相应的租、购房协议或合同。各乡镇相关佐证资料要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留存、一份县局留存)随取消文件一起于8月5日前报我局留存备查。

5、评议、公示资料建设。各乡镇要针对辖区内今年保障对象,集中召开会议进行评议,确保保障对象精准、补助资金合理,乡村两级要将评议记录及评议照片收集复印交我局进行统一装订留存,同时要在乡村两级公示栏按照批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要明确监督电话,确保选户、补助资金公开、公正、公平,务必于8月1日前将乡村两级评议、公示资料交我局装订留存。

(四)加快拆危治乱、强化搬迁入住。

1、拆危治乱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镇原县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挂牌作战工作方案》要求,快速推进拆危治乱工作,对各类达到拆除标准的危旧房、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制约农户发展的危旧房和威胁人居安全的危旧房,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集中再利用1个月时间进行拆除治理,确保8月底前辖区所有危房全部拆除。前面,县财政已分三批向19个乡镇215个行政村下拨拆危治乱补助资金1120.5万元,各乡镇一定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作用,切实做到“应拆尽拆”,尤其是纳入保障范围农户原危房和现仍用于居住危房务必要拆除到位,对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危房,要封门挂锁,通过“打炕除灶”消除必要生活设施的办法,防止农户二次返回居住,杜绝“两头跑”的问题发生,确保在农村住房安全普查及整县脱贫退出验收时所有农户住房安全。

2、搬迁入住工作。各乡镇要多措并举,集中力量,利用8月一个月时间对以下三种居住危房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有安全住房农户全部搬迁至安全住房居住。一是属于合户对象,但拒绝合户仍居住危房农户;二是有安全住房但不愿搬迁,仍居住原危房的农户;三是异地有安全住房,经核实后拒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农户;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组织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包村科级领导、包村干部、各村委会工作人员组建联合工作组,到户宣讲政策,引导农户合户居住或是搬迁至安全住房居住。对经引导拒不居住安全住房农户,通过公开曝光、现场训诫、帮助搬迁、严肃惩处等办法,督促户内搬出危房。对态度蛮横,行为恶劣、拒不配合需进一步采取措施的农户,各乡镇要形成典型案例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开曝光;对经批评教育,反省及时,积极配合的农户,要正面宣传报道表扬,同时要通过新闻报道、掌上镇原、大喇叭工程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报道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和综合惩戒处理工作情况。

同志们,现正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冲刺收官阶段,目前,我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形势依然严峻,下剩时间非常有限,为此,今天召开了冲刺扫尾推进会议,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部署,主动出击,在脱贫攻坚百米冲刺阶段,我们要以更加旺盛的劲头,凝神聚力,以敢死拼命、攻坚克难的扎实作风,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冲刺扫尾工作,为脱贫攻坚农村安全住房普查及整县脱贫退出验收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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