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XX社区XX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XX街办事处
乙方: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辖区内“XX街XX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委托乙方进行完工后的运营管理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及运营方式
1. 乙方承诺,乙方系经合法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主营业务为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具备经营其业务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所有资质和许可。
2.“服务中心”概况:位于XX街XX社区栋 室,面积平方米(具体布局以甲乙双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方案为准)。
3.本项目旨在为全社区所有老人,提供日间照护,康复锻炼指导,日常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对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配餐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为社区内需要康复护理或家属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服务,为需要居家照护的长者提供上门照料和护理服务等专业化特色服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营场所即XX街XX社区栋 室,并按照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商量的方案,甲方负责对场所的消防、墙面、地面、水电煤气、内部结构、外部环境等进行硬件装修改造,并配置中央空调、洁具、厨房设备等。乙方负责场所的整体设计规划及适老化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满足运营的全部要求。双方共同确保服务综合体通过各项验收。
5.乙方负责承担运营和管理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7.乙方负责承担管理和运营“服务中心”费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对有服务需求的对象收取的服务费和社会各界向乙方的捐赠等款项将作为乙方收入。
8.“服务中心”不存在任何于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所未知的债务、诉讼等他项权利,否则应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对乙方产生损害,需进行赔偿。
9.甲方支持并配合乙方完成“服务中心”合法运营所需要的相关证照和许可的申请和办理。
10.乙方应充分考虑XX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报甲方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11.甲方协助乙方链接街道其他养老服务资源,包括与老年大学衔接、与其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沟通,形成“服务中心”与社区各养老服务资源的联动。
第二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服务中心”的相关证照,支持“服务中心”申请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帮助完成“服务中心”接受社会捐助的登记手续。
1.2甲方支持和协助乙方开展以扩大服务综合体知名度,吸引更多老人接受服务为目的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推介活动,以提升“服务中心”的社会影响力。
1.3乙方在运营“服务中心”过程中,若符合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条件,甲方可协助乙方申请相关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府部门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须经上级民政部门和甲方综合评估考核为合格后由甲方发放运营补贴中的XX万元给乙方,如运营补贴低于XX万元则据实发放。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运营补贴不予发放或减少发放。
1.4甲方支持在“服务中心”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如XX“好邻居”活动、高龄老人居家上门服务等,费用额度根据具体对接的部门提出的政府采购项目包而确定;其它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为了更好的运营本项目,实现全社会共同努力为社区老人撑起一片蓝天的目标,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社区志愿者资源。
1.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综合体的规范运营、服务质量以及充分听取接受服务老人的反馈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2.乙方义务
2.1乙方应发挥专业化养老服务平台优势,以“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街道辖区内各项养老专业服务资源,打造XX街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辐射XX街XX社区辖区及邻近辖区,并在辖区形成养老服务品牌。
2.2乙方负责提供“服务中心”运营所需要的服务和管理团队:照护、专业康复、护理、活动策划、营养、健康管理等专业人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以及确保劳动或劳务关系合法。
2.3乙方应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配编本机构的管理班子和员工队伍,机构人员应符合“服务中心”的标准和资质。
2.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按规定发放薪酬,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遇加班等情况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2.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社会信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依法经营服务范围内相关的管理经营活动,不得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并服从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2.6乙方承担移交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生产全部责任,自觉接受相关行业部门的检查。
第三条事故和纠纷
1.乙方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与风险。
2.“服务中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事故和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3.若在乙方运营管理“服务中心”过程中发生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或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2.若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并形成书面意见。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守约方要求纠正而未予改正的,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5、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自行处理其相关资产,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腾退并向甲方交还运营场地,逾期应按照同地段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
第五条争议解决
1. 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从XXX年XX月 XX 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终止。经营期从“服务中心”装修完毕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算起。
2.合同到期,经甲方综合评估认可,甲乙双方续签合同。从XXX年 X 月 X 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终止。
3.本合同一式4(肆)份,双方各执2(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市XXX区人民政府XX街办事处 乙方: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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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XXX年 月日 签订日期:XXX年月日